项目概况
宁都县学生用餐中央厨房二次装修工程材料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或网上免费获取。 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50038411@qq.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RH2024-ND-GK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学生用餐中央厨房二次装修工程材料采购
预算金额:2097.0851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69.0524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 |
| 宁都县学生用餐中央厨房二次装修工程材料采购 | 1 | 批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20690524.54 |
注:以上货物或服务均为国产产品和国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完整交付采购人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内完整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投标人需按“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
2.2如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中所列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3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地址: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或网上免费获取。 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 网上获取: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需有项目名称和编号)、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50038411@qq.com)邮箱。
方式:免费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投标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银行转账形式缴纳的应当在开标之前到账,具体操作如下:
从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JXRH2024-ND-GK001”,如下:
户 名:宁都县文乡教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都支行
银行账号:36050181085000001793
各投标人务必把缴纳保证金的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提交提供保函的有效期应涵盖到合同履约期),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息退还。
二、 放弃投标
投标人已报名并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不参与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项目因废标需重新组织招标时,该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文乡教育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36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0797-6866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榕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5号(维纳酒店3楼)
联系方式:黄海雄19970916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海雄
电 话: 19970916931